About Competition
1. 為維護比賽場地,女選手務必穿戴鞋跟套,以避免損壞地面。
2. 指定舞步以IDTA(International Dance Teacher Association)基本舞步為主。
3. 服裝規定
國高中、國小、幼兒組別亦請留意服裝規範,若未符合規範、查證屬實,分組賽制之組別,選手將移至最末分組。非分組賽制之組別,將交由現場裁判長裁決。
A. 服裝:服裝以單一顏色為主,滾邊可以另一色搭配,服裝上不可有亮片或鑽片的裝飾(競賽服裝上的廣告總會授權之比賽項目,其贊助廠商的廣告,允許縫製在選手的服裝上,約40平方公分。材質不限。)同時嚴禁露出肚子、背部及肩膀,不可使用膚色網製造透明效果,蕾絲布可局部貼於基本布料上,女生拉丁裙為膝上、膝下十公分,摩登舞裙為以過膝為主;男生限黑、白色系搭配。
B. 鞋襪:國小組舞鞋需為闊鞋跟,高度上限2吋,國小組不可穿著網襪,國高中組以上可穿著網襪,鞋跟高度皆不設限。
4. 評分規定:
大會競賽採多對比賽來進行競賽,同時有二對(含)以上舞者的比賽項目。針對比賽項目,每對舞者與其他舞者相比較來評分及排名。大會競賽採用獨創評分規則,若該組人數超過8人,則採取「分組預賽」將該組進行分組圈選,依據人數區分為A、B、C…等組別,各組再次進行準決賽及決賽,圈選出1-8名。秉持公正、公開、公平原則,於每階段競賽評分完畢二十分鐘之內以電腦計分詳細公佈。